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项目管理机构依据实施合同对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商务部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管理机构采取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项目实施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确保监管效果。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