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

第七章 监 造

第三十四条

对于进行非标设计或有特殊建造需求的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重大设备等物资,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商务部下达的物资项目管理通知要求组织实施监造。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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