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实施管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

总承包企业按合同约定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总承包企业应向保险公司索赔;未按规定办理保险的,总承包企业承担有关损失。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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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