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

第四章 实施管理程序

第十七条

物资项目政府间协议要求签订对外实施协议的,项目管理机构应与受援方指定机构签订项目对外实施协议。 对外实施协议应规定中、外双方的合作方式、管理程序和实施全过程的权利、义务。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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