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三章 项目采购管理第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根据援外项目采购规定,在经商务部资格认定的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范围内选定总承包企业。 商务部可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政策选定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