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第二章 供货指导目录

第十条

商务部对《指导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对外援助需要及援助效果、技术标准变化等情况,每四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对《指导目录》内产品的产品描述、技术要求和标准等内容进行随时更新。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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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