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价格监测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价格监测规定第八条第八条价格监测以定点监测和周期性价格监测报表为基础,并开展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非定点监测等,加强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动态监测和变化趋势分析,提高价格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