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价格监测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价格调查和价格信息采集、汇总、计算、传输、报告、分析、公布的具体办法,以及相应的价格监测项目、指标、代码、表式的统一标准,适时调整监测项目、标准及监测周期。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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