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七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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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