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职业健康管理

第二十条

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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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