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全国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