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公益广告应当保证质量,内容符合下列规定: (一)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 (二)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语言文字使用规范; (四)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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