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公益广告活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批评、劝诫,责令改正。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