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在生产、生活领域增加公益广告设施和发布渠道,扩大社会影响。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应当规划一定比例公益广告空间设施。发布广告设施招标计划时,应当将发布一定数量公益广告作为前提条件。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在生产、生活领域增加公益广告设施和发布渠道,扩大社会影响。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应当规划一定比例公益广告空间设施。发布广告设施招标计划时,应当将发布一定数量公益广告作为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