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受理投诉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投诉,应当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投诉材料内容不完整的,告知投诉人补充投诉材料后重新提交投诉。
投诉不予受理的,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受理投诉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投诉,应当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投诉材料内容不完整的,告知投诉人补充投诉材料后重新提交投诉。
投诉不予受理的,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