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投诉人根据本办法提出投诉的,应当通过受理投诉部门公布的投诉渠道进行。
投诉人在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根据,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诉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投诉人根据本办法提出投诉的,应当通过受理投诉部门公布的投诉渠道进行。
投诉人在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根据,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诉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