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在受理、处理投诉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向他人非法提供。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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