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 第一节 农村商业银行设立

第九条

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四)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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