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 第一节 农村商业银行设立
第七条
设立农村商业银行,还应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具有清晰的农村金融发展战略和成熟的农村金融商业模式; (三)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各类风险; (四)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 (五)具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七)最近1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 (八)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九)所有者权益大于等于股本(即经过清产核资与整体资产评估,且考虑置换不良资产及历年亏损挂账等因素,拟组建机构合并计算所有者权益剔除股本后大于或等于零); (十)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