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四章 机构变更 /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第五十八条法人机构变更包括: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组织形式,变更股权,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分立和合并等。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