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 第一节 农村商业银行设立

第十四条

单个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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