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第一百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八章 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办法所称注册地辖区是指城区法人机构所服务的当地市辖区、县域法人机构所服务的当地县域。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