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1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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