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1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