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奖 惩

第三十五条

中央企业对有关人员在案件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给企业造成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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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