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重大案件管理第二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重大案件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明确重大案件标准,完善案件应对机制,加大处理力度,推动妥善解决。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