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动态跟踪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案件加快解决。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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