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案件。同一中央企业所属单位之间发生法律纠纷,可以通过内部调解等方式解决。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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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