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管理机制第十三条中央企业发生案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全面调查了解案情,做好法律分析、证据收集等工作,规范参加庭审活动,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