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发生案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全面调查了解案情,做好法律分析、证据收集等工作,规范参加庭审活动,加强舆情监测处置。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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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