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章 管理机制第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法律纠纷风险排查,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分类制定防控策略,完善应对预案,有效防范案件风险。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