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条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单位备案要求的,海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信息应当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布。 报关单位要求提供纸质备案证明的,海关应当提供。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