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条报关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见附件)。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