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