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报关单位在办理备案、变更和注销时,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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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