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原电力工业部于1996年5月19日发布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5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