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供电营业区是指向用户供应电力的地域。经国家审查批准的供电营业区是供电企业依法专营电力的地域。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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