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表》、《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和《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表》、《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的格式文本,由司法部规定。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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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