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第十二条司法部自收到律师事务所备选名称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名称检索,并将检索结果通知提交检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