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许可证的设立、设计、印刷、制作与发放

第七条

许可证印刷,是指按照许可证的设计样式,印刷不含登记内容的纸质许可证或复制不含登记内容的电子许可证。 许可证的印刷原则上由实施行政许可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也可由上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刷。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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