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许可证的设立、设计、印刷、制作与发放
第七条
许可证印刷,是指按照许可证的设计样式,印刷不含登记内容的纸质许可证或复制不含登记内容的电子许可证。 许可证的印刷原则上由实施行政许可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也可由上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刷。
- 制定机关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许可证的设立、设计、印刷、制作与发放
许可证印刷,是指按照许可证的设计样式,印刷不含登记内容的纸质许可证或复制不含登记内容的电子许可证。 许可证的印刷原则上由实施行政许可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也可由上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