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五章 许可证的电子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要求做好“全国新闻出版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应用工作,严格履行信息采集、报送等职责。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