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章 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第十七条实行年度核验制度的行政许可,许可证在年度核验合格并加盖核验章后继续使用。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