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四章 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

第十七条

实行年度核验制度的行政许可,许可证在年度核验合格并加盖核验章后继续使用。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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