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第九条

第三章 交易类型与方式

第九条

电力市场具备规定的条件,并经电力监管机构批准,可以进行输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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