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第五条

第二章 市场主体与交易机构

第五条

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申请进入区域电力市场,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用户经电力监管机构核准后,可以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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