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 第五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第五条第二章 市场主体与交易机构第五条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申请进入区域电力市场,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用户经电力监管机构核准后,可以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