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第四十五条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3年7月24日公布的《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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