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第四十四条第十一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区域监管局根据本规则拟定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