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第十二条第四章 电能交易第十二条输电企业应当按照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优先与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合同,全额收购其上网电量。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