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第十一条第四章 电能交易第十一条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按照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对合约电量进行分解,其分解方法应当对电力市场主体公开。合约电量分解后因故需要修改的,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应当及时向合约各方通报原因。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