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气象局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气象局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第十五条已命名国家气象科普基地每年应按申报条件中所列内容开展各项科普工作。每年年底向中国气象局和科技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制定机关气象局 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