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气象局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气象局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四章 评审与命名第十三条公示后的名单报中国气象局和科技部审定,正式命名为国家气象科普基地。制定机关气象局 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