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森林旅游节由举办城市人民政府、举办城市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承办。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