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二十二条森林旅游节有关备案管理、经费管理、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出席、涉外活动等按照《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